地方海事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思考与对策
盐城市地方海事局 庄家磊 陈卫军 发布时间:2013-09-04

盐城市地方海事局        庄家磊       陈卫军

        在当前建设现代地方海事船检、实现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按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综合治理显著增强、道德风尚健康向上、行业管理科学有效、执法服务规范有序、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的创建标准,把地方海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地方海事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方面作一些思考。
        一、重要意义
        加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是地方海事执法管理部门的一个永恒话题,地方海事部门扎实开展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对于推动地方海事科学发展,提升管理能力,实现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海事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地方海事部门要创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逐步转变守旧的观念,改变不适应形势的监管模式,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地方海事船检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于保证地方海事船检进位争先、继续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地方海事船检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现代交通发展新要求的重要内容,是有效提升海事执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海事良好形象的具体行动。同时,海事船检机构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担负着为交通运输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的重要使命和艰巨任务,建立一支现代化、正规化和半军事化的交通海事队伍是行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航运保障管理等职能重要保障。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地方海事船检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地方海事船检作为地方行政管理的组成部门,肩负着“让航行更安全,使水域更清洁”的神圣使命。能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下排除外界干扰,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服务;能不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并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海事船检发展走势;能不能及时反映监管水域的安全情况,为船舶航行提供准确及时的预警信息;能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船舶修造质量,为引领行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等等,都是事关全市地方海事船检发展全局,事关海事船检职能充分发挥,事关海事船检形象和地位的大事,也是对地方海事船检把握和服务大局能力提出的一个严峻考验。地方海事船检部门要紧紧抓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这一机遇,增强贯彻海事船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根据新理念、新形势、新环境、新变化、新需求,找准安全监管、优质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地方海事船检工作水平。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地方海事船检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经过多年的海事改革和发展,海事船检工作整体水平已经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发展平台,海事船检事业已经拥有了一个比较坚实的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和制约海事船检改革和发展的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提高的新目标,交通体制的新变化,监管服务的新举措,都赋予海事船检工作新的内涵,对海事船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地方海事船检部门不断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十分必要而紧迫,需要在规范化管理和队伍建设活动中不断强化科学发展理念,在活动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优质服务水平,从而有力地推动地方海事船检改革和发展。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现代地方海事船检建设的有效载体。地方海事船检部门要居安思危,在海事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履行好法定职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全面落实政府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要求。地方海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重任,依法行使职权,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切实保护好船民的合法权益。地方海事部门干部职工一定要牢记,地方海事部门是行业安全的守门人,是船舶质量的守护人,是船员生命的保护人,要从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重任,进一步提高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水运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服务性行业,安全、可靠的现代化水运交通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地方海事部门作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执法部门,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水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地方海事工作要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行风作风建设是重要基础和保证。只有扎扎实实抓好这方面工作,引导全体海事干部职工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执法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支持和信任,才能在服务“两个率先”中真正发挥好“水上卫士”的作用。“一手抓发展、一手抓队伍”是海事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地方海事队伍必须具备“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基本素质,才能担负起新时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任。加强党风廉政行风作风建设,正是新时期抓好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只有不断强化这方面工作,才能实现海事发展和队伍建设的互动共进,不断提高服务船民、服务水运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海事行业社会形象,为地方海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快更好发展营造更和谐的内外环境。 
        二、存在问题
        面对广大服务对象的期望,基层地方海事部门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风险、船检质量风险、行业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仍然没有完全得到广大船民、水运企业的认可,有些问题和矛盾甚至还十分突出。以盐城市地方海事系统为例,少数基层地方海事处、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部门对抓海事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廉政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和问题警惕性不够,防范行业廉政风险的意识不强,一些廉政制度尚未完全落实,重点岗位、热点岗位的执法监督不到位。二是执法不规范:行政处罚方面,罚款与经济利益挂钩,重处罚、重征收。现场检查方面,着装有时不严谨、执法时不主动出示证件,重收费轻管理。执法业务方面,个别人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导致规费流失;规费征收方面,抢征船舶港务费,巧立名目收取水上特种秩序维护费而不提供相应的服务,个别地方个别人员甚至收费不开票。三是作风不扎实:少数单位、少数人员全局观念不强,想问题、做事情不是从有利于大局出发,也不是从有利于服务对象出发,而是首先考虑到个人利益,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讲客观、打折扣;个别干部工作作风散漫,纪律松驰,得过且过混日子,对事业缺乏激情,对工作缺乏热情,对船民缺乏感情;少数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淡薄,对自己熟悉的“关系好”的公司十分热情,大开方便之门,甚至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力谋取私利,对一般群众态度粗暴、刁难船民,吃拿卡要。四是考核奖惩不严格:海事廉政行风的考核奖惩的力度总体上还不是很严格,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个别违纪违规现象缺乏动真碰硬的惩戒措施。
        三、对策建议
        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全面促进地方海事各项事业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地方海事精神文明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新时期江苏“三创三先”精神,不断总结凝练地方海事船检精神,全面提升地方海事船检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以“擦亮海事窗口,传播交通文明”为主题,积极创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优质服务示范品牌、创先争优示范榜等四项典型,加快推进地方海事船检建设;以践行“四型海事”要求为动力,全力推进地方海事船检思想、道德、文化、品牌、典型和诚信建设,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建设畅通、高效、绿色、平安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具体有六个方面:   
        (一)奠定组织保障。地方海事部门要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行业文明形象,推动行业跨越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有效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熟悉到位,创建的成效非常明显。但地方海事系统点多、线长、面广,如何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方方面面,扩展到服务领域的所有从业人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真正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地方海事部门要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认识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地方海事三个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成效也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单位或部门执政能力的重要依据。为此,地方海事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大对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支持和配合建设工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实施典型引路。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从全国来看,近年来交通系统推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员层出不穷,青岛港、许振超、杨庆文、吴斌、“雷锋车组”等典型已家喻户晓,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树立了良好的交通海事形象,地方海事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地方海事船检执法的实际,积极探索出有效的运行机制,既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又要注重发挥广大干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廉洁勤政、秉公执法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真正树立起文明执法的好典型。同时,要结合海事船检实际,挖掘、造就、培养一批既能体现行业特点,又具有广泛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典型群体、先进个人,推出一批既能体现行业亮点,又具有丰富内涵的地方海事行业品牌,形成布局合理的典型示范网络。要重视发挥先进典型、品牌的示范辐射作用,把学习重大典型与学习身边的先进经验结合起来,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把新闻宣传与社会效应结合起来,把政务信息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同现代海事船检建设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和知名度。
        (三)突出以人为本。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归根结底是一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必须以人为本,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得到维护,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根本的衡量标准。地方海事部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从根本上优化环境,改变服务“冷、横、硬”现象;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创树服务品牌,积极探索超值服务,更好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当前,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继续抓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撤渡建桥、船员培考、船舶检验、服务涉水企业等工作,重点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变为船民和撤渡建桥、渡口监管及改造等服务工作,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真正实现农民群众走上致富桥、乘上平安渡。要紧紧抓住执法队伍这个龙头,深入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活动,积极推进地方海事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地方海事执法队伍政治强、思想好、作风硬、执法严的良好社会形象。地方海事行业是个大窗口,系统许多单位又是小“窗口”,办证大厅、海事所、签证点、海巡艇等部位和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并影响到地方海事行业的整体形象,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按照规划标准和条件加大硬件建设力度,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硬件建设水平,又要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原则,大力推行“温馨服务”、“微笑服务”、“亲情服务”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各类快捷、高效的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创建美丽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行业文明“窗口”。    
        (四)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抓好落实。地方海事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果体现在抓好海事船检监管中心工作的过程中;体现在抓好中秋、十一、十八大等期间保安畅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体现在抓好防汛防台、应对恶劣天气、冬防等水上安保各项工作中;体现在积极开辟电煤、农业、生活等重要物资的水上“绿色通道”上,充分展示地方海事服务三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行业风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地方海事建设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地方海事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全面深入地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建立健全机制。要确立精神文明建设“总抓手”的统领地位。凡是出台实施的海事船检各项业务工作全部纳入文明行业创建考核体系,真正树立起精神文明建设“总抓手”的统领地位,这在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都有积极的推广意义,应当说地方海事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大、起点高、思路新,在创建上结合点找得非常准,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海事船检建设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考评、一同奖惩。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地方海事部门要围绕深化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探索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实行严格的创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创建工作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单位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要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今年交通海事部门出台的《地方海事文明形象示范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不仅会对地方海事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也将会进一步规范地方海事系统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要在“一局一品牌”的基础上,建设“一处一品牌”链;推出一批在有影响力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六)强化尚德昭廉。唯以德凝智,以德聚才,形成人心向上,弘扬正气、尚德昭廉、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良好风尚,才能推动地方海事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地方海事部门要扎实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要重点围绕增强道德荣誉感、加强行业服务质量与诚信体系建设、发挥窗口单位的示范作用和基础作用、树立正确的道德取向等4个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的开展作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力抓手,作为重点领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载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重实效,要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二要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自身特点,作出工作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要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内容细化为时间表路线图,抓实、抓细、抓具体,使各项任务按时序进度落实到位。要逐一强化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推动活动环环相扣,形成声势。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窗口单位,要指出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要强化督查指导。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情况将纳入行风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和文明创建测评体系。要将诚信缺失、公德失范作为作风建设明查暗访的重点,加大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在督查、走访中发现存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诚信缺失、服务低劣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四要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报刊等宣传阵地,设立教育治理活动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道德讲堂”建设,报道职工群众的反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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